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交通部民國112年6月28日交路字第1125008397號

訂定「交通部電動大客車推動計畫車輛業者資格審查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2350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