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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民國112年9月4日路運綜字第1120106759號

修正「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遊覽車客運業車輛裝置先進駕駛輔助系統設備作業要點」第1點規定及第11點附表3,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公路局補助遊覽車客運業車輛裝置先進駕駛輔助系統設備作業要點」;修正「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營業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就業獎勵方案補助作業要點」第1點規定及第8點附件1、附件2,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公路局公路公共運輸營業大客車駕駛擴大徵才就業獎勵方案補助作業要點」,自112年9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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