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勞動部民國112年9月7日勞動福1字第1120153451號

修正「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部分規定,自113年1月1日生效

25980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