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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民國113年1月22日中企財字第11309000210號

修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台第二類至第四類使用單位資格審查及認定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台第二類至第四類使用單位資格審查及認定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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