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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民國113年5月15日經地礦字第11359100030號

修正「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離岸風電地質與環境感知系統服務平臺資料提供及使用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離岸風電地質與環境感知系統服務平臺資料提供及使用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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