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民國113年5月23日數位韌性字第1135000903號
數位發展部令:廢止「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令:修正「電信事業配合廣告物主管機關停止廣告物登載之電信服務注意事項」第2點、「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作業要點」部分規定、「第一類電信事業基地臺或電臺電磁波量測服務作業要點」、「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會計科目設置要點」第2點、「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財務報告編製要點」第3點、第9點及第14點、「會計師查核簽證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營者財務報告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及第6點、「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審查作業要點」、「衛星通信業務審查作業要點」、「行動電話業務服務品質規範作業要點」,自96年7月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