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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民國113年5月30日觀業字第11330014141號

訂定「交通部觀光署獎助花蓮縣政府辦理個別旅客住宿優惠實施要點」、「交通部觀光署獎勵旅行業推廣花東團體旅遊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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