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民國113年6月5日經授能字第11303003230號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認可檢驗機構與原製造廠家及高壓用電設備施行試驗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認可檢驗機構與原製造廠家及高壓用電設備施行試驗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3點附表、第5點附表、第6點附表、第7點附表、第15點附表、第16點附表,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