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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民國113年8月6日勞動發管字第1130512060號

勞動部公告:公告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規定,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自113年8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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