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民國114年7月18日農金字第1147466801號
農業部令: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21條、第28條條文,自115年1月1日施行
農業部令: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及第23條附表1、第24條附表2之16、附表2之18,除第23條附表1自114年9月25日施行外,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