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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國97年12月30日台國(三)字第0970242914C號

修正「教育部補助公私立幼稚園推動鄉土語言教學作業原則」,並修正名稱為「教育部補助公私立幼稚園推動本土語言教學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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