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民國98年9月2日通傳營字第09841057370號

修正「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