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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國98年11月18日台訓(一)字第0980195910C號

修正「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實施計畫」,並修正名稱為「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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