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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99年4月21日台財稅字第09904508510號

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第8條、第32條條文、「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第3條之1、第18條條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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