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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民國100年1月11日通傳法字第10046000060號

修正「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管理規則」第11條、第69條條文、「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2條、第22條之2、第79條條文、「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5條、第59條、第82條條文、「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第6條、第50條條文、「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6條條文及第2條附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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