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委員會民國102年1月4日農林務字第1011743413號
農業部令:修正「契作短期經濟林作業規範」第1點、第6點、第9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契作短期經濟林作業規範」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