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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委員會民國102年1月31日勞福2字第1020135027號

修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勞工教育活動經費實施要點」,並修正名稱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勞動教育活動經費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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