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民國102年11月15日台內地字第1020343156號
內政部令:修正「土地登記印鑑設置及使用作業要點」第4點、第6點、第7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令:修正「土地登記印鑑設置及使用作業要點」第6點、第10點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