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教育部民國102年12月13日臺教社(一)字第1020175628B號

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終身學習活動作業原則」第3點、第5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450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