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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國103年4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030024192A號

修正「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學生學費實施要點」,並修正名稱為「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自103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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