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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04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149180B號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生涯發展教育及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並修正名稱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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