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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04年4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35376B號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私立幼兒園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推動本土語言教學作業原則」,並修正名稱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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