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民國106年7月20日傳藝秘字第1063002703號

修正「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1210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