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經濟部民國107年4月11日經水字第10704601740號

修正「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4條、第7條條文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