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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07年5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49473B號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第3點、第4點、第7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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