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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3月17日
國政眷服字第106000244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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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第7條、第9條修正草案。
依 據:依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修正條文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
三、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於政府公報之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單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
電話:(02)23116117#636533洪中校。
(四)
傳真:(02)85099118。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馮世寬
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第七條、第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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