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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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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6年4月17日
金管證審字第10600132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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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會計師防制洗錢辦法」及「會計師防制洗錢注意事項」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二、訂定依據: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四項、第八條第三項及第十條第三項。
三、旨揭法規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之「法規草案預告論壇」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law/DraftForum.aspx)。
四、配合修正後洗錢防制法將於106年6月28日起施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開「法規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二)
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
電話:(02)27747295。
(四)
傳真:(02)87734152。
主任委員 李瑞倉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會計師防制洗錢辦法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會計師防制洗錢注意事項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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