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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8月8日
交會字第107501041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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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預算法第二十一條。
三、旨揭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tc.gov.tw)。
四、本次修正旨揭辦法第五條有關交通作業基金下設部分基金之管理機關名稱,尚無影響民眾權益,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會計處。
(二)
地址:10052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
(三)
電話:02-23492272。
(四)
傳真:02-2389818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吳宏謀
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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