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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指定「艋舺龍山寺」為國定古蹟,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3項、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5條。
公告事項:
一、古蹟名稱:艋舺龍山寺。
二、種類:寺廟。
三、位置或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廣州街211號。
四、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其地號:
(一)
古蹟範圍:山門(牌樓)、廟埕、三川殿(包含東西向門廳)、中庭、正殿、後庭、後殿(包含東西向配殿)、及東西向護龍(包含鐘鼓樓)。
(二)
古蹟定著土地:臺北市萬華區龍山段一小段277、279、193地號,共計3筆土地。
(三)
定著土地面積:6,149平方公尺。
五、指定理由:
(一)
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
1、歷史價值
(1)
反映清代以來艋舺地區泉州三邑移民的拓墾與信仰遷移的過程:隨著清代臺北盆地的開發,艋舺逐漸成為最重要的商業中心,各行業並組成不同的同業公會「行郊」,以發揮彼此合作,維護地方秩序、建設教育等功能,在地方發展史上,有重要的價值。創建於清乾隆三年(1738)艋舺龍山寺,除了是臺北地區泉州三邑人的信仰中心外,也見證了艋舺行郊的發展過程。作為艋舺信仰中心,艋舺龍山寺的祭祀儀典與組織及影響範圍,不僅在萬華地區的祭祀圈而已,更推展到北臺灣其他地區的泉州三邑移民,具有跨區域的信仰特質。
(2)
見證頂下郊拚與移民遷徙,並在各個時代皆是影響臺灣至關重要的歷史事件場所:艋舺龍山寺扮演泉州三邑移民議事核心場所,也是清代北臺灣頂下郊拚(1853)械鬥事件見證;在創建至今的不同時代裡,都在歷史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包含了移民拓墾、中法戰爭、日人治臺時期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是臺灣移民開發史與近現代過程的最佳見證。
2、藝術價值:艋舺龍山寺歷經不同時期的創建與修建,跨時代的發展在不同匠師主持下,不同的工種完美地被整合於一座廟宇殿堂,展現高度的傳統建築藝術成就。
3、科學價值:艋舺龍山寺的觀音信仰,源自於早期移民原鄉的安海龍山寺,透過分靈原鄉神祇來安定移民拓墾,具有社會科學上的意義。而觀音信仰作為臺灣最普遍的民間佛教,也使艋舺龍山寺具有特別的宗教科學價值。
(二)
表現該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艋舺龍山寺從清乾隆三年(1738)創建和歷次修建,現存形貌大部分是日大正9年(1920)修建成果,主要由泉州惠安溪底匠派主持,見證該匠派營建體系在臺灣建築發展過程中的關鍵影響力。艋舺龍山寺現況集結了臺灣傳統建築藝術的精華,反映了不同時代臺灣傳統建築中,結合木、磚、石等多元營建技術之特色,在臺灣傳統建築史上有極高的代表性與藝術價值。
(三)
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艋舺龍山寺保存部分源自清朝的傳統建築工藝,以及日治時期修建的銅鑄龍柱、西洋古典式樣的柱頭,可以說是臺灣寺廟建築中,充分反映與時俱進的營建技術、流行紋樣與傳統體系融合的代表作品,也是傳統匠師面臨新材料、新語彙嘗試的一個重要例證,此種兼容傳統與創新思維之作,在臺灣並不多見。
(四)
具重要性:艋舺龍山寺之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相較於同類型臺灣其他的龍山寺或民間佛教寺廟,在反映清代以來艋舺地區拓墾過程與信仰中心連結、不同時期重要歷史事件的重要場所,及作為泉州惠安溪底匠派在台灣的代表作品,甚至是各工項的主持營建匠師在臺灣建築史上的意義,都有極高的重要性。
(五)
保存完整:艋舺龍山寺完整的保存了從清乾隆三年(1738)創建以來至今,具有高度價值的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包括空間規制、歷代修復下的建築藝術精華、歷代宗教文物、傳統信仰習俗與相關祭祀儀典,是臺灣「民間佛教」寺廟保存最完整者代表之一。
(六)
類型之典範:艋舺龍山寺在作為移民信仰中心、與地方及社會政經中心,以及建築型制與建築藝術表現上,都是臺灣寺廟文化遺產的典範。
(七)
艋舺龍山寺的管理組織以在家人為主體,與地方族群關係密切、宗教活動多為民間信仰的特質,包含了相關神明會、各項祭祀活動與文物,係清代臺灣的「民間佛教」寺廟的重要例證;艋舺龍山寺管理單位對信仰的發揚、社會公益的投入、教育文化的推廣及國際觀光的交流,是古蹟保存的維護的支柱,也是確保艋舺龍山寺文化資產價值永續的重要力量,為已指定之古蹟中較具重要、保存完整並為民間佛教信仰的重要典範。
六、法令依據: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規定。
七、本公告期間為三十日。
八、對本處分書如有不服,請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自本件處分書達到(或公告期間30日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本部(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由本部轉送訴願管轄機關(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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