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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6日
農金字第1075074587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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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洗錢防制法第七條第四項前段、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三項及第十條第三項。
三、「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農業金融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boaf.gov.tw)。
四、鑒於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於本(107)年11月來臺進行現地評鑑,為因應本次評鑑,爰本辦法修正草案預告期間有縮短為7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農業金融局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3樓
(三)
電話:02-3393-5848
(四)
傳真:02-3393-7597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林聰賢
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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