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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令 |
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
台內營字第10808083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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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新拌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檢測訓練合格人員認可費收費標準」。
附「新拌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檢測訓練合格人員認可費收費標準」
部 長 徐國勇
新拌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檢測訓練合格人員認可費收費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申請認可新拌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檢測訓練合格人員,應繳納認可費每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第 三 條 前條所定規費經繳納後,除有溢繳或誤繳情形,得依規費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不予退費。
第 四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新拌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檢測訓練合格人員認可費收費標準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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