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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
國政眷服字第10900245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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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 據:依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國防部。
二、修正依據: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16條第3項規定。
三、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四、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於政府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
電話:(02)23116117#636496陳小姐。
(四)
傳真:(02)85099118。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嚴德發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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