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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令 |
中華民國109年4月13日
臺教秘(四)字第1090048111B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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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育部獎補助所屬機關(構)學校檔案管理經費使用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教育部獎補助所屬機關(構)學校檔案管理經費使用要點」第七點
部 長 潘文忠
教育部獎補助所屬機關(構)學校檔案管理經費使用要點第七點修正規定
七、經費編列及核撥:經費編列、請撥、支用、核銷結報及計畫執行結餘款,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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