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中華民國109年4月14日
    金管人字第10901350552號

    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第四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編制表」。

    附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第四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編制表」

    主任委員 顧立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第四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修正條文

    第 四 條  本局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監理組,分三科辦事。

    二、產險監理組,分三科辦事。

    三、壽險監理組,分三科辦事。

    四、財務監理組,分三科辦事。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政風室。

    八、主計室。

    第  十二  條  主計室掌理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第  十四  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編制表(請參見PDF)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第四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