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年6月2日
    交航(一)字第10981000971號

    主  旨:預告修正「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件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九條之一第二項。

    三、「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件一修正草案及英文摘要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民用航空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a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二) 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三) 電話:(02)2349-6379

    (四) 傳真:(02)2349-6071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林佳龍

     

    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件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