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5日
農漁字第1091336319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六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二十四條第二項。
三、「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會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本次修正主要係依據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通過並預計109年11月1日開始實施之鯊魚管理措施。為使國內管理辦法規定能於國際規範生效前通過,本會已事前多次與相關產業團體溝通協調,有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14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二)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
(三)
電話:(02)23835819。
(四)
傳真:(02)23327396。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
|
|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之機關洽詢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 服務專線:02-23924146 / 傳真專線:02-2356997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AM 8:30~12:30 PM 1:30~5:30
國家發展委員會 版權所有 / 本站建議使用IE7 以上瀏覽,800x600 或1024x768 螢幕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