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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令 |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
署巡檢字第1090027367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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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海岸巡防機關受理遊艇出海報備表格及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海岸巡防機關受理遊艇出海報備表格及程序」
署 長 莊慶達
海岸巡防機關受理遊艇出海報備表格及程序修正規定(請參見PDF)
海岸巡防機關受理遊艇出海報備表格及程序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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