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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
衛授食字第10916106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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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八十四條。
三、「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8078。
(四)
傳真:(02)26532006。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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