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旨:預告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附表六、附表十一、附表二十四、「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條、第九條、第三十八條之一及附表三、「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三條、第二十八條、「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二條及「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二十九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三十條第二項、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第六十一條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為利於110年第3季啟動創新性新板,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管會證期局。
(二)
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
電話:(02)27747401。
(四)
傳真:(02)87734165。
主任委員 黃天牧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附表六、附表十一、附表二十四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條、第九條、第三十八條之一及附表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三條、第二十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二十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