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
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6月8日
臺教人(三)字第1100067088A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之1第2項。
三、「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四、考量本次修正對於教育人員申請留職停薪具有重大權益影響,實有儘速修正之必要,爰將預告天數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人事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02)77365936,張小姐。
(四)
傳真:(02)23976946,並請電話確認。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
|
|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之機關洽詢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 服務專線:02-23924146 / 傳真專線:02-2356997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AM 8:30~12:30 PM 1:30~5:30
國家發展委員會 版權所有 / 本站建議使用IE7 以上瀏覽,800x600 或1024x768 螢幕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