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
交通部鐵道局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
鐵道秘字第11051013551號 |
|
主 旨:預告訂定「交通部鐵道局國際會議廳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交通部鐵道局。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交通部鐵道局國際會議廳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局機關網站(網址:https://www.rb.gov.tw/),「公告事項」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鐵道局秘書室。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9樓。
(三)
電話:02-80723333轉8641。
(四)
傳真:02-8969160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代理局長 伍勝園
交通部鐵道局國際會議廳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
|
|
|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之機關洽詢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 服務專線:02-23924146 / 傳真專線:02-2356997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AM 8:30~12:30 PM 1:30~5:30
國家發展委員會 版權所有 / 本站建議使用IE7 以上瀏覽,800x600 或1024x768 螢幕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