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10日 國資科企字第1100177056號
主 旨:預告訂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國防領域特殊專長」。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防部。
二、訂定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二款。
三、「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國防領域特殊專長」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nd.gov.tw/)之「公告專區」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以採電話、傳真、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防部資源規劃司。
(二)電話:02-8509-9333。
(三)傳真:02-8509-9336。
(四)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部 長 邱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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