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 衛授家字第1100800373號
主 旨:預告修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老人福利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
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faa.gov.tw)網頁。
四、鑑於本案修正內容已於研商過程充分討論,且增訂保障條款,避免影響已領取本津貼者之權益;又為配合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111年度總清查作業,以應實際需求,有其急迫性,公告期間有訂較短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三)電話:02-26531976
(四)傳真:02-26531773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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