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7日 經授智字第11020030770號
主 旨:預告訂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
三、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tipo.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
(三)電話:(02)23767159
(四)傳真:(02)27365061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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