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
勞職授字第1100204934號
主 旨:預告訂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勞動部。
二、訂定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四項。
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草案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電話:02-89956666分機8219。
(四)傳真:02-89956665。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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