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
館秘字第1101562792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三條附表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
三、「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詳載於本館網站(https://www.nstm.gov.tw)-「關於我們」-「政府公開資訊」-「法規命令」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日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秘書室
(二)機關地址: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
(三)聯絡電話:07-3800089分機8698
(四)傳 真:07-3868971
(五)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館 長 陳訓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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