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8日 衛部醫字第1101667336號
主 旨:預告「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醫療法第六十九條。
三、「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刊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之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頁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law.moj.gov.tw/)法規草案項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三)電話:(02)8590-6666#7385
(四)傳真:(02)8590-708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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