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 經貿字第11004606270號
主 旨: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刪除CCC2710.19.51.21-9「含石油重量比70%及以上之摻配油料(含多氯聯苯)」等52項貨品輸入規定代號「111」,並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刪除CCC2903.81.00.00-6「1,2,3,4,5,6-六氯環己烷(HCH(ISO)),包括靈丹(ISO, INN)」等10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111」,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貿易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六條及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貨品主管機關之管理需要,爰公告刪除旨揭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111」及輸出規定代號「111」。前揭貨品本部國際貿易局將另案公告相關之輸入、輸出規定。
二、檢附限制輸入貨品表變更明細表及限制輸出貨品表變更明細表各1份如附件。
部 長 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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