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月4日
環署授檢字第1101007382號
主 旨:廢止「化學物質檢測方法-無機類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2.11C)」,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
署 長 張子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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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廢止「化學物質檢測方法-無機類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2.11C)」,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
署 長 張子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