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月6日 環署氣字第1111001970號
主 旨:預告訂定「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訂定依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27條第2項規定。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因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具有減碳效益,為搭配本署預告「淘汰老舊機車補助辦法」草案,提高民眾換購電動機車意願,且本草案具特殊性及急迫性,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氣候變遷辦公室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三)電話:(02)2311-7722轉2776
(四)傳真:(02)2361-008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張子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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